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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数据信息补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补录对象
我院成教、网教在籍学生若选择由父母享受个税扣除的;
三、补录原则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
2、学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补录流程和截止时间
若你需要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请你在2019年3月1日前登陆我院学习平台填报绑定,若不填报你可不作任何操作(如你在这段时间要登陆平台学习,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忽略”就能进入学习界面了)。
五、常见问题
1.成人教育、网络教育也要填报父母信息?
答:学生接受继续教育,若选择由父母享受个税扣除,就要填报父母信息。
2.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学生,若在职,能否填报父母信息?
答:平台不限制,不论学生是否在职,都可以填报父母信息。
3.部分学生联系不到,咋办?
答:参军入伍、出国的学生,请尽量联系。若确因通讯等问题联系不上学生本人,可联系其家人转告。
4.父母只有一方涉及个税扣除(或单亲家庭),如何填报?
答:完整填写“父母或监护人1”相关的三项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月18日